一、特殊情况费用说明
1. 儿童不占床:回团当日不足 5 岁的儿童可以安排不占床,成人团费减去单间差为不占床儿童的费用。此收费提供机位、车位、餐位、行程费用包含景点的门票,不提供住宿床位。一间双标房最多只能接纳一位不占床的小童。儿童若占床位,则按照成人标准收费。
若一个大人带一个5岁以下儿童参团,则须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
2. 自备签证或免签证参团,每人可减签证费:申根签 600 元人民币
3. 低于 8000 元人民币团费的特价团大小同价,都占床。
二、出发前取消说明
1. 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签证服务费)1100 元/人
2. 自备签证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险,一经报名收取定金 3000 元/人,定金不予退回
3. 送签前三个工作日自行取消,我社将收取机位订金损失 2000 元/人;
4. 送签后出签前,如游客自行取消、或因游客自身原因不能按照领馆要求前往面试、导致无法出签: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损失共 9 成团费;
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未产生的景点门票费用,不能退回已产生境外段交通(如 TGV、金色山口快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费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团队机票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5. 已获签证后,如游客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团友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签证费、机票订金损失、酒店费等损失费共 9 成团费;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未产生的景点门票费用;(团队机票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6. 签证自理的游客,如在团组送签后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团友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损失费共9成团费;
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将收取全额机票损失费用,以及已产生境外段交通(如 TGV、金色山口快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
境外交通工具)费用(境外段交通票款不允许更改签转退票);
7. 赴境外旅游通常会收取防滞留保证金,具体金额将根据团友实际情况而定;保证金金额会在送签前与游客确认,如游客无法交纳,
我社将退还团费(机票订金我社承担),如游客同意交纳,但在出发前又拒绝交纳或款项未能到帐的,我社将按上述第 4 条处理,视为游客取消出团;
8. 如果游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外的旅行证件参团,请务必自行确认该证件是否免签、及跟团出境后团组返回时是否能够再次进入中国境内;如因游客旅行证件的原因不能出入境的,损失由游客自理,我社将按上述第 4 条处理,视为游客取消出团。
9. 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10. 如有游客额外升级标准或增加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实际为准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取消条款
11. 报名南航、法荷航线路,若团友出发前 22 天内取消,需收取全额机票款。
12. 如报名国泰线路,外籍护照或港澳台特区护照游客须加收 1000 元人民币/人机票费用。
重要条款一
1.因客人个人原因提出取消行程,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支付已经发生的旅游费用:
1)出发前 29 日至 15 日,团费总额的 5%
2)出发前 14 日至 7 日,团费总额的 20%
3)出发前 6 日至 4 日,团费总额的 50%
4)出发前 3 日至 1 日,团费总额的 60%
5)出团当天取消,团费总额的 70%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 29 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
其他赔偿责任。
2.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签证服务费)1100 元/人;
3.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
需自行承担。
4.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外,视为甲方自愿放弃剩余服务和产品,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不予退还,由此给乙方造
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5.如有游客额外升级标准或增加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实际为准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取消条款。
6.因为团队票的特殊性,双方在确认出票之后如因贵方原因或客人自身原因不走,我社有权收取所有票款。如尚未支付票款,我社有
权追索收取所有票款。
重要条款二
我公司提供的 WIFI 设备需在旅行结束后统一回收,如发现设备破损,赔偿细则如下:
1.wifi 设备丢失或不归还赔偿金额 500 元/台;
2.设备液体进入导致损坏赔偿金额 500 元/台;
3.设备外观损坏赔偿金额 200 元/台;
4.设备屏幕严重刮花赔偿金额 100 元/台;
5.USB 数据线丢失或不归还赔偿金额 10 元/根;
6.BAG 包/收纳袋丢失或不归还赔偿金额 20 元/个。
签证须知
签证说明:
1)该团旅游团体 ADS 签证, 旅行社有权根据团队的实际情况调整申请申根签证的国家。
2)参加欧洲团队团友须随团旅游,团进团出,不可探亲访友、进行商务活动等其他目的,同时保证不离团,纯旅游是此次参团目的。
3)重要约定:申根签证自 2015 年 10 月 12 日起实施指纹录入程序。指纹时间一般安排在出团前 12 个工作天内,请申请人在出团前
12 天内切勿远行并配合领馆的时间安排。(在广州外的地点按指模的时间和地址请咨询相关销售人员)
4)签证所需资料
①团友必须真实详细地填写《欧洲签证资料表》,并按照《欧洲各国申请团体签证必须提供的资料》提供真实有效的签证资料;
②团友委托旅行社代办欧洲旅游签证,同意将该签证资料转交给欧洲国家使(领)馆做签证之用,且非常清楚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同
时非常明确,如果团友提供虚假资料,会导致申请不被接受;已拿到的签证可能会被取消;按照欧洲国家法律,也有可能被指控;
③旅行社将根据欧洲国家使领馆要求对团友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查询和核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签证要求的,旅行社
将按规定不予代办签证申请;
5)签证流程
①出发前:团友报名时提交订金和签证资料--旅行社审查团友资料并通知团友补充资料--向使(领)馆递交资料申请签证——团友在指
定时间抵达签证中心进行生物指纹录入--使(领)馆审查资料--使(领)馆通知补充资料、面试等--等待签证结果。
②回程后:回程抵达当天团友将护照和登机牌交与导游带回旅行社--旅行社送回使(领)馆销签--使(领)馆通知面销--等待退回护照。
6)销签事宜
①销签时间大约需要 10-15 个工作日,具体要看领馆处理进度。如须尽快取回护照,请在出团前联系您的销售提出需求,我司代为向
领馆申请。
②请各位游客在出入边境时注意边防盖章,若有漏盖错盖及时更正。如果没有盖章或者章不清晰无法辨认将会导致使馆要求您面试销
签,由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非常抱歉只能由本人承担! 请您谅解的同时也请您自己务必仔细留意。
③请妥善保管往返登机牌,归国后随护照交给旅行社工作人员,以便销签时使用,销签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尽快归还您的护照。
④因国情原因,所有申根签证使馆都有可能在团队归国以后要求团友前往使馆面试销签。如遇此项情况,请团友予以理解配合,以免
影响未来办理其它签证。而由面试销签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将由团友自理。
⑤使馆销签后不退还往返登机牌,这样将会导致您无法办理里程积分,如需办理里程积分请您务必携带相应的积分卡,直接在机场柜
台办理。
7)持非中国公民护照或自备签证的提示
①非中国护照的团友参团请自行办理签证或自行确认是否免签,并且确认持有多次进出中国的有效签证
②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参团的团友须同时持有并携带回乡证出入境。
③持香港的 CIDI(签证身份书)或持中国护照同时拥有其他国家长居权的团友,请自备签证后参团。
以上“签证提示”仅供团友参考,是否符合免签条件由团友根据该国使领馆提供的信息予以确认,并按照相关指引自行负责出入境
手续的办理。